2009年9月7日 星期一

lazy

到底可以把什麼事情做好呢?



原來我的個性如此懶散,

原來我只是需要別人的肯定,

原來很多東西都只要一次就夠了。



要減肥好難,

但是我記得我高中曾經只吃蘇打餅乾配一杯牛奶過一天,

然後呢?

大學的方法是戒掉每天晚上的宵夜雞排,僅此而已。

然後呢?

畢業後只能踩踩腳踏車、爬樓梯一次跨兩階。



是我太˙懶˙散吧。



是阿我很習慣我的錯字連篇,

我習慣擺著"如果連我那麼多錯字,還能受到讀者的喜愛才是真本事"的心態,

但是挑錯字也不過是一個小舉動,

為什麼我那麼懶散?



每天出門只要花十分鐘就可以至少上個眼線;

每天只要多個五分鐘就可以把當天穿的衣服收好;

但我每天都懶散的把事情搞亂!

讓自己素顏狼狽的出門,

回家還要面對一團亂的房間。



最近真是受夠了我自己!

給我一點能力讓自己不要懶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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